从超市离职来得很突然,但却又像是?
其实说穿了很简单——大表哥要把他刚认识的某位表妹塞进超市,而超市中其他的员工或是身后有人、或是身上有人,或者干脆就是大表哥的人.......
所以我被辞退就变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
在我从超市中赚到的一百多块工资还没花完的时候,我找到了下一份工作,一份几乎与我当兵时从事的专业有关联的工作——保安!
准确的说,是某少年宫的保安。
当时的某少年宫,有影院、有舞厅、有卡拉OK,有粗劣的儿童游乐场和廉价的音乐茶室,还有些没有细化分割的停车位花完一些隐蔽的树荫。
我的职责也很简单——每一小时绕着某少年宫的水泥路面巡视一次,顺便在看守大门时向每一辆进出大门的汽车伸手收取停车费。
每辆车两块钱,然后递给车主一张停车票。
当然,这样的地方总也少不得一些小偷,很小的小偷。
说起来,抓捕这样的小偷,甚至都有些亵渎我的专业......
才穿上保安制服后的两小时,我已经抓到了六个不到十岁的小偷。少的从一个送孩子学习电子琴的妈妈口袋中偷了五块钱零钱,多的......
五千五!
我不得不佩服那孩子的机灵,他居然能在那跟我如今年龄相似的失主忙着对个小姑娘上下其手的瞬间,用一个医用镊子闪电般地夹出了那硕大的钱包,然后飞快地窜进了厕所清点自己的战利品!
当年还不太流行银行卡这样的玩意,大多数想要在陌生女人面前彰显自己财力的男人,只有两个办法——开一辆不论什么牌子的小汽车,并随身携带大量的现金。
时至今日,我还记得那个称得上胆大心细的小偷叫阿茂。
在被我抓住之后,阿茂很熟练的从钱包中出了一半以上的钞票递给了我,很有些江湖大哥风范的对我说:“见面分一半,我懂规矩!一共五千五,你拿三千!”
我无声的笑了.......
在当兵的时候,也有人拿着一个手提包递给我,想要换取我闭上眼睛,只要三十秒就好!
我拒绝了,所以我身上留下了永久的纪念.......
而现在.......
我懒得把阿茂扔进某少年宫内设置的公安执勤点。
因为我知道,那些挂着联防队员袖标的家伙会毫不犹豫的瓜分了阿茂所得的贼赃,然后在毒打阿茂一顿之后,装作什么事情也没发生。
我只是夺过了阿茂手中的钱包,回到了那已经在树荫后把小姑娘的裙子撩起来的中年人身边,远远地把钱包扔了过去......
那中年人没说谢谢,他甚至都没丝毫的犹豫,只是飞快地清点着钱包里的钞票。
或许是钞票的数目让那中年人感觉到了安心,他从钱包里出了两张钞票,用两根手指夹着朝我递了过来。
即使夜色深厚,我也能看得清楚,他递给我的是二十块钱的巨款!
我真的不是在讽刺什么.......
那时候,我当一个月保安的工资是一百二十块。二十块钱,相当于我六分之一的月工资!
我毫不犹豫地接过了那二十块钱的巨款!
然后,用那二十块钱的钞票擤了擤鼻涕之后,再次扔到了那中年男人面前.......
我盼望着那中年男人在女人面前拉不下面子,我盼望着他暴怒,我盼望着他朝我冲过来,这样我就可以名正言顺的......臭揍他一顿!
可我真的很失望......
那中年男人只是悻悻地咕哝着:“哈卵!乡里别!哈卵.......宝气........”
然后,他惋惜地看了看被我扔在他脚下的二十块钱,拽着那手忙脚乱整理好了裙子的小姑娘,匆匆逃离......
我转过身,然后看见了阿茂。
阿茂的手里拿着他的吃饭家伙——一把磨得极其锋利的医用镊子!
我走到了阿茂身边,轻轻取过了那把医用镊子,在我的手中拧成了一根麻花的模样.......
我对阿茂说:“连我这样的手艺都不去做贼,你做贼又能有什么出息?”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说,我甚至都不知道我说得对不对?
可在那之后,我再没见过阿茂来某少年宫偷过东西.......
再后来的几个月后,我在某少年宫附近的小吃街看到了阿茂。他手里提着一个装满了槟榔的小篮子,卖力地向吃夜宵的食客推销着槟榔。
我低下了头,没让阿茂看见我.......
我在想,我这算是......做了一件好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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