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贵之有情,此也是区别于兽禽之处。纵观常情中,除隐恻之“同情”外,有“亲情”、“友情”、“爱情”之分。
亲情,血浓于水,幼自懵懂时受父兄长辈之爱顾,处处体贴,事事照拂,得以依赖托负,是心灵之支柱,故缺失不可。——一旦缺失,必如天塌地陷,日食无味也。
友情,拳拳共处,你我互知,纵有不能对亲人言讲的话,也可对友人一诉衷肠。一起奋斗,一齐荒唐,风花雪月,酸甜苦辣。其实人在成长的前期是靠亲人的栽植,而在后期却是在友人间一起共同茁壮起来。所以友情,在人生中也是至关的重要。
爱情。莎翁:哪个少女不怀春。“春”?对的。——请允许我不避龌龊地来讨论这个话题。
首先,爱情没有永恒的。爱意再浓烈,不过如昙花一现,当一方稍一松手移情别恋,忽而又发现之前的钟情大是可笑。——请不要拿一些成功婚姻后依然相“爱”的例子来试图驳辩我——你可以问问他们,他们之间的爱情激情、浪漫还剩下多少?而我想说的是,中国封建制度下父母包办、素未谋面甚至被指腹为婚的一对人能够经历婚姻后,多年的恩爱程度也不会比他们差多少。那么,这又说明了甚么?这只能说明他们曾经——也仅仅是曾经心灵上有过撞击,而后,多年来互为关心,已将对方化为自己生命中不可割舍的亲人,没有琼楼般的浪漫,却有着亲人间实实在在的不离不弃的关切。——而且,我认为“浪漫”之于生活来讲只能算一种调味剂,对理性的人没有一点用途。
再者,多有“一见钟情”的说法,中国则谓之于“缘份”。如此玄妙的东东,亦只有中国这个浪漫主义色彩太浓的民族才能想当然地去理解。对ZG人而言,一段美妙的婚姻莫过于两人“一见钟情”,然后一打听对方跟自己门当户对,双亲亦大为融洽,大婚后男人立业,女人相夫教子。然则,据我所知,历来长辈对子女择偶的要求便是“三硬一软”:三硬包括看对方是否顺眼;对方是否有钱OR有权;对方是否有“钱途”OR“权途”。一软:对方是否能有让自己“爱上”的可能。——尽管这与相爱的人的意愿中的分歧相当大,相爱的人一旦相爱,对方就是全部,不考虑其他任何因素。那就我来讲,虽然我瞧不起诸多要求的择偶方式,认为这种方式“俗得充满铜臭”,但我不得不承认,这才是对于婚姻的最理智的判断。而如“一见钟情”者,所谓“贫贱fuqi百事哀”,那仅仅是两人或一人的一时冲动而已。
——故此,如果爱情仅仅是一种冲动的话,那么“爱情”之情,也就与情无关了。亲情,骨肉相连;友情,息息相应;在这些情感中但有抉择,人莫不冷静相对——纵或一时冲动导致感情磨擦,也会事后急忙补救,绝无破裂不可再圆之状况,如父兄相仇,而外人欺其一,父兄必一致对外,此所谓“上阵父子兵”也。独婚姻,冷静者莫如市贾交易一般择长比短,冲动者则以激动而冒亲友之大不韪,直至痛苦一生,言虽不悔,心实悔之。
既然爱情来自于冲动,那么我们再看看“冲动”所谓何物。人饥则不择食,“食欲”乃冲动之一;饱暖又生?欲,“?欲”也乃冲动之一;欲满则睡意至,“睡欲”亦冲动之一。纵观世人,必有惰性、贪欲,是故皆可曰“欲”。
“欲是一种原始的冲动。”——佚名语。所谓之原始,是相对于人类行为来讲的。当地球上物种进化伊始,或是造物主设定的基本程式,或是生物在进化过程中强烈的意愿写入了DNA末链,使生物有了这些不需要经过大脑思维中枢便能做到的最基本的条件反:向日葵始终向着太阳,初生哺*动物刚出生就知道吸吮,饥则食,渴则饮,性成熟后便知交媷,每个原始举动都是为自己一支物种继续生存与繁衍而做。它们虽然席天幕地,虽然茹毛饮血,虽然赤身*体,却真情率性,毫不做作。而人类,临居于天下万物之巅的物种,历经几千年文明之后,产生了一系列的条条框框,衣食住行都与原始社会的生物相差越来越大。禽兽无衣,禽兽无庖,禽兽虽有*却远不及某些一人拥有几百、几千平米的宽敞明亮的大房子;最主要的,禽兽之举为世人所不齿,然世人却依然行着与禽兽一般的事,却找来一个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和称呼,让世人觉得此事为“敦伦之礼”。——周公何其欺世人甚也!事实上,我们现在所讲的“禽兽之举”,其实是一种返祖行为:如公*之对于母*一样“霸王硬上”,而对于你情我愿之事,便以为是“两情相悦”而任其为之。——然则,“子非鱼,安知鱼之故?”你又怎么知道母*不是自愿的呢?
饥、渴、困、性是来自于身体对于当前状态的条件反,然而所谓的“爱情”既然是归之于欲望之列,又是如何而来的呢?综上所述,爱情的源本,其实来自于我们所谓的禽兽行为。人类受了太多的高等教育之后,各种道德观念束缚着,自然便不能如公*与母*一般在众目睽睽之下放浪形骸。然而这种欲望却一直在骨子里徘徊,终得找一个渲泄之处。而此时便出现了一个圣人——周公旦。其时人们虽觉天意人伦乃是大古不工的大道,却也渐渐知晓羞耻。(中国周朝前后,史中有提到最早的“欢乐谷”——俗约而成的一片树林,供青年男女杂交野合,为当世人津津乐道。)是周公,将这股难以启齿却又确确实实存在的?动冠以至高无上的荣誉——为人类延续!这是一个伟大的创举,回避了暧昧,弘扬的却是肃穆庄严。在周公的“礼”引导之下,人类将自己与禽兽狠狠地区别开来,纵是行进在贪欲的路上,两旁也铺满了鲜花。一个男人看到一个漂亮的女人,第一反应也许不再是性——在人类一代又一代的教育下,男人已不单纯再是仅仅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了——而是某种情调:如同其它动物遇见异性发出自己独特的声响一般,男人最常见的行为便是吹一声口哨,或是立即上前搭讪。其目的呢?是想得到这个女人。——这便是贪欲。这贪欲从何而来?不可能此男仅仅是想让此女为自己洗衣做饭,那样找个女佣或许更加省事。归根结义,爱情之于情,成份少之又少,而对于欲,却是不言而喻了。
回到上题,男人与女人如此邂逅,然后经过一番努力,双双结合。新婚燕尔自不必说,然则真正开始生活之后,立即分化成两个结局:一,二人性趣相投,生活中相互扶持,产生浓浓的亲眷之情,完全将对方当作自己的亲人;二,二人不和,一方再对别的异性吹一声口哨,或一方大呼“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另一方大呼“城里的人想出去”,结果分道扬镳,不了了之。——这便是所谓爱情的始末。看清楚,却看不明白。
那么,爱情,还有情么?
注:此论,有朋友戏称“种马论”,我笑,不置可否。我年而立,已过懞懂。但以此文,凭吊年轻时几场生死恋情。——现在想想,那爱那情,可是存在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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