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他遇到一位在茶馆喝茶的老道。老道问他捡纸有何用。
“练字。”他答道。
道士大感兴趣,和祖父聊了起来,最后道士说:“我收你为徒!你成了我的徒弟,需出家云游。”
“出家”字面上是离开家,实际上是离开尘世,意思是做和尚或道士。我祖父似乎愿意接受这个提议,所以他俩就从茶馆出发一直朝北京城里走去。他也没告诉他父母,就这么走了。
他们到城里时,已有很长时间没吃东西了,道士带他进了一个小面馆。在那里,他们遇到了一位专门给穷旗人教书的先生。那人正在独酌,因为认识道士就过来跟他搭腔。
“你跑这儿干吗来了?”他问。
道士大窘,吭吭哧哧地说:“嘿嘿,我刚收了个徒弟。”
“呸!”此人啐道,“你还收徒弟?胡说!把那孩子给我留下!”
我祖父就这么离开了道士,跟那位先生去当徒弟去了,称为“书童”。当时的老师到有钱人家里去教馆,他们会收年轻的男孩做助手,称为“书童”。
每天早上祖父要搬着重重的一包书,还有纸、砚台、笔、墨,跟着老师走,他就这样干了好几年。
他很聪明,在那位老师的学生们学会之前,他就已经把所有的课都记住了。他写的字也大有长进。
终于出现了一位贵人,其实也是一位满洲破落贵族袭“将军”,虽然手下一个兵也没有。他请了这位老师到他家里为他女儿上课,因为当时还没有女子学校。慢慢地,我祖父和这位姑娘的关系也就超出了一般的友情。
他当时十几岁,正是情窦初开的年轻人,和那位姑娘开始秘密地鸿雁传情。不幸的是,或者说幸运的是,不久就被一家之长发现了。将军十分生气,把女儿锁了起来,要惩办我祖父。
收我祖父做徒弟的那位老师把将军拉到一边说:“将爷容禀:现如今咱们旗人声望日下,皆因与洋人打交道总吃败仗。欲重振我大清的荣耀必得不拘一格降人才方可。依我看,咱们格格中意这小哥乃是爷的造化呀。他是我所有学生中最出类拔萃的。望爷三思。”
不到第二天,将爷就思明白了,因为他给那位教书先生传信,大致是说:“行了,挑个好日子吧。”
就这样祖父和祖母结婚了。这在当时肯定是很大胆的举动。那是十九世纪下半叶,清朝末年,人们对两性关系还是十分保守的。在当时的中国,所有的婚姻都必须由“媒妁之言,父母之命”来安排。我祖父只通过那位教书先生从中撮合就与他的心上人结了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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