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其主要特征是“邂逅相逢”、“就性论性”和“互不纠缠”,而并非很多人认为的“来者不拒”、“毫无情感”和“概不负责”的买卖?。首先,“一??”在自己与对方的关系中,真正实现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其次、“一??”在自己与其他相关者的关系中,实行“我活,也让别人活”。第三,“一??”遵循爱情的定律,既做到了在过程中与特定时段中的“专一”,又不搞“从一而终”。第四,“一??”把性放回到它原来的位置上去,既不那么可怕又不那么宝贵。顺其自然而已。反过来看,那种鼓吹“一失足成千古恨”的传统道德并不完善。
潘教授几个方面的分析,归结起来给人的感觉是“一??”的危害不大:既然合乎“恕道”,就是对当事人双方无害的;既然不侵犯家人的权利,对家庭成员就是无害的;既然是一种爱情,就是对谁都无害;既然是自然行为,就是对社会无害。这显然是不合乎实际的。因为“一??”给家庭带来的危机,对子女的伤害,对社会的危害,都是不争的事实。
“一??”既然是一种社会现象,专家当然要对其做出自己的判断,但首先要顾及这种现象将给社会带来多少危害,这样才能引起重视。“一??”是对传统性道德的颠覆,与整个道德体系是格格不入的。
自古至今,ZG人饱受“性禁锢”之苦,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涉性”文化开始*兴,近日,ZG**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潘绥铭教授对“一??”作出新的注解,认为一??把性放回到顺其自然的位置上去,不值得可怕,你对此是如何看的呢?欢迎发表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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