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我们反复学着中心思想:“通过什么什么的描写,揭示了什么什么的现象,反映了讴歌了颂扬了什么什么的精神”,现在,就不难发现:我们只是在强化一种格式,同化一种表达,以利于一种更世俗的沟通。
那,引导、传播、灌输的目的也就是让观看者,倾听者知晓,并潜移默化认同某一种典型格式。
-其实艺术中也往往会强调人物(事物)关系、时空场景的典型性;
人物、场景或某个形象也自然被赋予更深意的寓意,要么卑微,要么激昂,要么市井,要么温情,要么灰色------;
连不主流的标新立异的现代艺术创作都难逃此窠臼,都逃离不了“这象征什么,不象征什么,那代表什么,不代表什么“。(至于感动与否,理解与否,与观看者固有思维乃至生活印象有关,不代表品位素养,绝不代表审美倾向。)
有点复杂,,我们不清楚什么时间什么意义为什么:
“√”就成了“对、肯定”;
“×”就成了”错、否定”?!
很难探究其符号起启。
看起来,任何可能被典型符号化或诗化的事物都无一幸免:
梅、兰、竹、菊、红、黑、
夜、雨、春、花、 秋、 月、
月台、大麻、下水道、皮鞭、眼睛蛇、便签条、输液瓶、
萨特、田横、汪精卫,耶稣、潘金莲、郝思嘉,白兰度,
那,
铁蛋、翠云、张二狗、淑芬、何素花、江米条呢?
他们的外延意义又是什么?
答:未传播罢了,暂无意义。
事实上,从基本概念→赋予意义→扩大为典型性→人为传播运用→成为定式(掌故经典)。这即是: “二度创作”过程。
我们自觉不自觉参与到这个流程中,往往与最初其本意渐行渐远,直至迷失。
自我的流行性病态记忆反复发作以及自我二度创作自我传播尤其容易蔓延:
某个事件、某个夜晚、某个身体、某个地点、某个香水、某个情境、某个氛围、某个语言、某个电影、某个诗歌会被自我赋予特定意义并将相关联的典型影象一一自我导演自我编剧,甚至虚拟场景虚拟背景音乐,‘夜’就有‘雨’了,‘痛’就有‘泪’了,‘离别’就有‘晚歌、长亭、新恨’了,‘爱’就一定是‘三生千年修来,今世不离不弃’了;其实原本是单纯的情节会被我们以追求人类美好的善良愿望装饰得花枝乱颤,布景极唯美,台词语言忧伤深情---
就这样幸福感来临更愉悦,挫败感奇袭就更悲凉;时时自我创作,时时自,时时翻新感动自己进而自我惩罚。
所以,不演绎也不夸大,对于快乐我们应该节制些,同样,对于痛苦也应该节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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