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乐》
在书店看到这本厚度至多一厘米的书,被它简单的封面吸引住了便拿起来看,翻看了很久回到封面我一下我才知道是雷蒙德·卡佛的书,我一向记不住外国人的名字,记得他,也是因为另一本短篇小说集的封面,眼神挺凶悍的一张黑白照片。
据说他的短篇小说写得很精彩,据说他最近很红,不知道是不是跟本书前言里那个叫苗炜的人所声称的要和众粉丝把他炒红有关。这些都无关紧要,对于这个死去的作家和这个对他一无所知的我来说。
这书的名字本身也能吸引许多人,当我们在谈论爱情时我们谈论什么。
考虑是否买下,我认为我今晚就把它看完,结果当然看不完了。只是这本书值得多读上好几遍。
整本书出现的故事,几乎都是片段构成。不跟你交代某年某月,谁,因什么而发生了什么。它的开头就像一个随机的场景,比如,第一句话是,我在理发。接着就跟着故事里的人物走吧,去买旧货,去医院,去听父亲唠叨或者去杀人,它们就这样自然而然地发生了。作者简直就是在掩藏他写作的动机,仅仅是场景重现,在一些故事里甚至都不知道人物确切的身份是什么,而这些也不会是重点。这太符合我的喜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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