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天,一网友有关“女孩儿卖初夜行骗”的文章迅速成为网友热议话题,有些网友,特别是男性网友,更加同情受骗男士,并谴责女孩儿就是“骗子”,而有些网友,特别是女性网友,更加同情女学生,而谴责这位男士不该把手伸向女学生。
现如今,女学生成了社会卖?主力军已经不是新鲜话题,很多媒体都报道过,她们为了生活,甚至为了侈奢品,可以出卖自己的身体,而且不以此为耻,反以光荣,这种现象好像成为了社会的潜规则。作为一名教师,我为这些女学生的行为感到悲哀,这是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失败。同时我也在反思一个问题,明知道女学生“卖初夜”不是文明之举,为啥总有一些已婚男人,去“祸害”这些年轻女学生,甚至为其“卖初夜行骗”提供机会和市场呢?
原因是这些男人根本没有道德廉耻感,更没有同情心和责任感,他们根本不想好好地去爱一个女人,而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兽欲,而不断地追求新鲜感和性刺激,不停地更换女人,不惜把手伸向幼小的女学生。他们从未感到羞耻,反而为自己“破处”过多少名女学生而沾沾自喜。
最近看到一篇报道,一位来自俄罗斯的年仅16岁的少女通过当地的社交网络认识了一个男人。在这个男人的劝诱下,她背着自己的父母和亲戚,同意以4千英镑(约**币34492元)的价格贩卖自己的初夜。然而她万万不会想到,等待她的可不是一次**易那么简单。事成之后,她被迫成为别人的“全天候”性*,别说赚钱了,连自己的身家性命都会赔了进去。
我国媒体也曾报道,有专门“卖处”获利的犯罪团伙,他们有专人寻找资源,专人线上联系,专人负责包装,专人线下交易,专人负责财务。相较与之前单纯的“网络卖?”犯罪方式,该犯罪团伙层级分明,相互之间单向联系,作案手法更加狡猾多变。通过伪造学生证、购买“鸽子血”等手段进行诈骗。难道这些还不足以警示男人吗?你们还要为那一刻的欲望和刺激,而失去做男人的尊严吗?
当我们遣责女学生“卖初夜行骗”的时候,男人们是否也该反思一下,你们“买女学生初夜”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明知不合法的事儿偏要去做,被骗也不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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