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再婚
老年再婚!这个问题无可非议。可在滨海新区出现了一个新的说法:要给女方每月3000元,还要管吃,管喝,白天是保姆,晚上是情人,不起结婚证,想留就留,想走,一拍两散,谁也不管谁。
请问:这是再婚嘛?我说:不是!是在**!那些高收入的老男人就是这样“再婚”的。可那些低收入(3000—4000元)的老人那?如果像这样“再婚”,他们付完钱,管人家吃,喝后,自己岂不是要喝西北风去?
老伴,老伴!到老了,有个伴,相互帮扶,相互照应,就像木兰词中所说的那样:“出郭相扶将”,这样才是真正的再婚。
论生活物质:两人的退休金加在一起,大约5000—6000元左右,普通人家的生活,每月两个人的伙食,有2000元应该说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剩下的部分,在安排好自己家的情况下,两人都有孩子及隔辈人,去关心,关照,帮他(她)们一下也是无可非议的,相互把对方的后代视为自己的后代,为什么就不能做到哪?我说:“只要心中有大爱,就可以做到”。俗话说:“人心换人心,四两换半斤”(这里所说的四两是说老计量方式,折合新计量方式只有二两半)。我不相信现在的年轻人,只是索取,不会付出。
我就接触到一位年轻人,她就说出:“您放心,我会把我老人再婚的配偶当做亲人一样对待”。
这样的年轻人有幸做我再婚配偶的后代,我会为她感到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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