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r在现代开放的社会,可能再也不会是忌讳的词语了吧,所以应用,我想也不会仅仅是西门庆与潘金莲的**故事了。麦当劳的妹妹--麦当娜在美国也被打过多少回了,最后有了莱温斯基,人家希拉里出来辩护,最终没有出现尼克松的水门事件。好了,有了这些有力例证。我后面的肺腑之言应该不会跑题了。
既然是诠释lover,当然不能凉了主角,我们先讨论什么是lover,英文解释是a person who loves or is loved,翻译过来简单点说就是情人,情侣,更明白点说,就是最喜爱的人或者对象,我们把这个对象放宽点说,是不是,爱到极致的对象都可以叫lover,我看是可以的,有的人对某一事物的痴迷可能就是把它当lover在对待,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比如男人有的喜欢钱,游戏、篮球、足球、等等,不一而论,那么为什么说他们是lover。因为爱。爱游戏的先生忘了情侣,整天在网上冲浪,搞研究的博士为了“学术”不知道怎么生孩子,“为**服*的”赖斯们却忘了嫁给谁,但是这个社会还在运行,只是他们的对象不同而已,就像tx恋们,毕竟那也是一种依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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