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来无事,翻看了下以前的日志跟说说,泪水不知不觉中已溢满眼眶,透过层层的水雾还是看到了以前。在想,以前怎么就一根筋,没好好的想过事情的起末,明明痕迹如此明显,果然,是太傻!
读初中时,关注一个叫帽子的人,乐于助人的他就像一颗闪闪的星星,吸人眼球,让人注目,得到班上许多女同学的喜欢。我也一直在留意着,这样一个清新帅气的男生,真的很讨人喜欢。不知不觉中,我们走得很近,聊得很来,似乎是很好的朋友一样,彼此带着懵懂,却不知这是一种叫爱的花在发芽!
不知从何时起,见到他,心脏总会跳快一些,对上他的眼睛也会莫名其妙的脸红,很害怕跟他对视,所以有意无意的避着、躲着。其实,喜欢,早就传遍了同学,就我们彼此没有点破,并且,害怕点破,这时期非常喜欢“是非题”这首歌。高中时,收到他的表白信,却让我紧张的退了回去,我不知,这样,伤了他,灭了魂,也断了情。所谓的有缘无份就是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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