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3岁时处得一个女友,那时她只还是初二的学生,年龄也才14。按说按照法律,我是可以获罪的。可由于姑娘全家人都极力促成我与她的交往,这事儿并不为有关部门知晓。达成所谓意向性婚姻以后,姑娘便大大方方的和我居住在一起。早晨多是她自个儿做的饭,反正她急着要背上书包上学去,我几乎尽拣了现成。除了周末放假,她平常的午饭都在校内的食堂,只有每天的晚餐非我不可,因为我也算得半个美食家,也有几下烹饪的好手艺。那会儿,我们也常像居家的小两口一样,隔三差五地把她父亲、娘亲,还有我的准舅子、准姨子全都招呼过来,大伙儿都乐呵呵地围上一桌,饮酒、吃菜、摆摆龙门阵。与她相处的时光直到现在我的记忆中也搜不出什么特别的东西,或就是因为她当时年龄太小,我们从没玩出过激情。尽管我平时在学习上没少辅导过她,但她的成绩一直不断地下滑,从年级的冒尖,竟至排到了全班末后。一年以后,与她分手,我到今天也不知是因为什么原因,或就是一天两天的不见面,乃至一年两年的不见面,就这么着,悄无声息。不过,她的家人一直到现在都对我很好,听说前年她母亲去世前都还把我念叨,这的确使我有一种五味杂陈的莫名情绪。我从旁打听过,那姑娘现已是三个孩子的母亲,事业做得尤其的红火。可是我并没有一点对她要产生思念和回味的感觉,也许我们之间真的就从来没有过真实的感情。现在本网上也有未婚小姑娘唤我,唤我做啥?是随便玩玩,还是想嫁我?我想无动于衷么?可我确信无论如何我没那“艳福”。我必须悠着点,按正经说法,老牛岂能得啃嫩草?除非天下男人尽皆都死了去!换言之,我希望感情交流与对话的双方都应该有一个相融的基础,至少,在某些问题上大家谈起来都比较靠谱。至于小姑娘,既然敢于来到情人网找情侣,我也敢说爱你,因为这网上的男人谁不喜欢姑娘?你就给我说说原因或者啥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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