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在网上,她们二人开始了一场女人之间的辩论、对抗。
木子美强调,男女之间在人格方面是平等的,男女**是建立在人格平等上的相互愉悦;一但女人向男人收钱变成交易,女人就低了人格,变成男人的玩物,是女人的自贱。她指责流氓燕做*女不仅违法,还败坏了社会风气,降低了女人人格,给女人丢脸。
流氓燕则不象木子美那样激进,也不以人格为唯一标准。她主张:**、女人有自主决定如何使用自己身体的权利;**、女人与男人进行**易是双方自愿行为,没有任何受害者,所以不应被法律所禁止;**、卖?合法化,可让那些没有其它谋生能力的女人自食其力,不给他人和社会带来负担,又可满足状态男人的需求,以免他们挺而走险强犯罪,有利于社会稳定。
流氓燕亲自做了*女,在那种路边10元店接客,主要服*于那些在外打工、收入较低的农民工。流氓燕当*女当然不是为了谋生,而是为了帮助那些10店的姐妹们,帮助她们学习卫生防病知识、如何正确使用避孕套、如何与警察及*客打交道,更重要的是她要利用自己在网上的知名度,将卖?合法化的主张传播出去,最终实现卖?非罪。所以她当*女,是为了实践理想。
二人在网上的论战内容,不必在这里详述,有兴趣的可以自己查看。我分析了二人的上述主张,发现问题在于:**、在人权理论方面,这是男女平等权利与个人自由权利之间的矛盾。木子美强调男女平等权,女人不能自降人格;流氓燕主张就算自降人格也是女人的个人权利;**、在立法领域,这是立法原则与立法实践的矛盾。木子美主张现行法律禁止卖?,流氓燕已经违法;流氓燕主张没有受害者的行为不应被法律所禁止,而现行法律禁止卖?违背了这一原则,应被废止。
但是,中国的法律制订者们则有不同看法:**、西方的自由民主人权理论不是中国立法的理论基础;**、卖?不是没有受害者的行为,这种行为会损害社会秩序,破坏公序良俗。这样看来,卖?合法化的道路任重道远,木子美暂居优势,流氓燕暂落下风。但是,二人的这场争论,打破了传统禁区,为人们进一步解放思想、突破理论和立法局限、朝着最终解决问题的方向,提供了一个良好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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