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国的仲春总有瑰丽的色彩,让沉睡许久的美丽刹那间楚楚动人。微茫烟雨无意就塑造了浪漫情怀,如晶莹剔透的素纱一般,似想掩盖这样纯净的美,但却乎又有了欲盖弥彰之嫌,想必美的事物即使经万千风雨也该曼妙如初吧。而那一丝未曾提起的情愫不知是否也似这般?,
图书馆角落里略显幽暗的灯光其实是众多情侣们喜欢的氛围,而孤独的我却也如此做作的喜欢上了这儿,我知道如此冷漠的自己其实也活该孤独,但终究想着,或许此刻也有人坐在窗前,咬着笔端,思考着令人厌恶的数理化,同时也在偷偷想着我吧。但这样的人或许也只有他——宇。
回忆,令人百感交集。记得那时候的自己不知道什么叫怯懦,什么叫孤独,只相信梦想和未来,是所有人眼里坚强乐观,勇敢自信的好姑娘。而宇是转校生,在他来的第一天里心高气傲的我甚至未曾注意到他。
而这些也究竟没逃过班主任的法眼,次日我照常来的很迟,拿着凌乱的作业本深一脚浅一脚的走进教室后猛然发现那笑靥如花的姑娘不再,取而代之的是一张有浓郁书生气的面孔,个子不高,但苗条,而且恰好穿着我喜欢的牌子和颜色的衣服,是让人看着很舒服的那种男生。
他果真如他的外表一样沉静,成为同桌的第一天里,他只告诉我他的名字,和他以前的学校,也仅此而已。当然,一向以女王范儿着称的我也惜字如金的告诉他:“我名字就写在黑板上,自己看。”
不知是否是从这一刻开始,他总想刻意的让我多说几个字,多说些关于我的事。时光蹁跹,流年似水,坐在他旁边的日子竟悄悄走过了一个春秋,我发现这个看似沉静的男孩儿其实也阳光灿烂,纯真可爱,而他也无意间说出,很喜欢和我在一起。
一个春秋冬夏的轮回里,每一天都让我期待。而宇就是那无可厚非的理由。课桌上还算清秀的字迹清晰可见:“最美的不是下雨天,是与你一起躲过雨的屋檐”,一句歌词,从他的笔尖流出,意境便胜过原创千百倍了。不知在遇见他的多少天里,我渐渐变得不再像从前一样冷漠了。
他和我一样,喜欢下雨天。于是很多细雨如丝的时刻我们都不会错过,我和他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漫步在烟雨朦胧的校园清幽小径上,谈理想,诉衷肠。但愿这样的我们能一直走下去。
后来,他想尽各种办法告诉我,他有多喜欢我的时候,我却千方百计的告诉他,我们是很好很好的朋友,一直都是。其实,也只有我自己最清楚,我也同样喜欢宇,但却深怕自己辜负了这份情愫。我知道我必须听父母和老师的话,要努力考上大学,考入他们喜欢的大学。
那些年,为了所谓的大学放弃了太多太多。不久后,他离开了这所学校,去了他们家附近的一所高中,而此时我们最后一次相见,是在校门口的擦肩而过,我究竟还是忘记了那时候自己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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