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这一生估计最怕的就是遇见痴念,或变得痴念吧。遇见痴念,未痴之人怎懂得她的疯癫,变得痴念,未痴之人怎懂得我的执着。
那是一个秋天,一个自古悲伤的季节,我与你相遇,漫天飞舞的枫叶红得似火,却也难以掩饰秋的落寞,在这样的季节相遇,注定了你我都要离去,埋葬在冬的寒冷里,用冬的严寒来冰封一段情,凝住一段回忆。
都说人有记忆周期,要反反复复才能变成永久记忆,而我却用一秒将你变成我最深的记忆,在人群中一眼看见你,一眼万年,一眼你便倾倒了我的城,在我的心中种下念,思念、怀念,到后来的痴念,我甘之如饴,甚至渴望。
我是一个半声音控,而你的声线一下便拉住了我,我驻足,一个阳光的你与朋友言笑晏晏,丝毫没有察觉我的偷听,我得意,留心着你们的对话。那是一个我并不熟悉的领域,于是我在课后的时间努力恶补相关的知识,只为离你更进一步,一本书上曾说,喜欢一个人,并不是每天的物质相赠,而是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变得有足够的能力去保护她,有足够的能力去与他比拟。
这一切,我做得悄声无息,沉浸在我自己的小甜蜜里,我知道你很优秀,我很普通,你常常拒人于千里,而我对此并不反感,我想这就是所谓的情侣眼里出西施吧,但也许就像我的室友所说我这就是所谓的受潜质,但是我想我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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