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过爱情吗?我们有了爱情吗?这是个常被忽视或错觉的元始问题。即使是对于失恋者或闹离婚者,也大多情愿哀叹--我们的爰情变质了或干脆是没有了,也不愿自省--我们有过爰情吗?我们曾经拥有的那种热烈的、树缠藤藤缠树般的激情,那是爱情吗?
其实,不用深奥的推敲,按常理也能推演出这样的结果:曰久生情,只有久常相处才能生出真正的情义来。而生出来的情义又由相处者之间的性格、气质、喜好等因素交溶的融合程度的差异而有很大的不同,有产生常情、友情、亲情、爱情的,也有形成对立、互残、互谋、互损的敌对之情的。显而异见,有过爰情或有了爰情--这决不是个在短时间的相处里就能下的结论。失恋者和闹离婚者哀叹爰情变质了或没有了的可笑之处其实就是在于:对有过爰情或有了爰情产生了根本性的错觉,实际上,他们还离有过爰情或有了爰情有十万八千里之遥呢,根本还不着边际!
有没有爱情,其实也很好判断,一项标准就够了。那就是:还悔不悔彼此的曾经拥有和以后的永远拥有?还要后悔的,就别说或慢慢再说是有了爰情或是有过爱情的,别再闹笑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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