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醒了,微风轻轻的吹过,感觉空气好清新,一个人躺在**想着昨夜的梦,在一个没有阳光的下午,我碰见了他,那身衣服看起来还是那么的帅气威严,就连嘴角的淡淡的微笑也是那么的有气质,唯一不同的是这次是在下班时间,也许这才让他看起来没那么严肃,至少看一个微笑,我好像忘记了最近的烦恼,心情就突然变的很灿烂,慢慢的走在路边,听他说着工作的素养等等,我在想如果不是这个工作,换别的’工作,会不会就会多一点喜欢呢?也许就是因为这身衣服,才让我觉得他是那么的与众不同,更多了一分威严的气质,更让人觉得帅气。我想我更喜欢的不是衣服,是这个男人。喜欢一定不是电视里说的远远的看着,静静的走着,默默的关注,这是童话里骗人的,喜欢一定是想有爱,至少我觉得喜欢一个人就不是无私的远远的观望,那是崇拜,是偶像。
如果有一天,我看见他眼里的喜欢,我一定不会犹豫的走过去拥抱一下。真心希望某一天,走在空旷的大街上,就看见他出现在城市的某个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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